莲池区敏连食品店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7-25浏览次数:357
2025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农大二社区南二环路1448号农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大厅667-668号柜台,莲池区敏连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仍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于2025年5月23号经主管局长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对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