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北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7-31浏览次数:205
2025年3月4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根据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献市监案移【2025】TS01号)违法线索,对保定市北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发现保定市北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认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保莲市监特令2025第12-02号)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当事人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当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其承认对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两只气瓶进行充装,气瓶编号:366471、44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