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匿名举报,称小电驴电动自行车租赁部用于租赁的电动自行车超出最高限速25公里每小时,要求查处。2026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保定市莲池区乐行小电驴自行车租赁服务部检查时发现,该店租赁使用的一辆黑骑士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121Z)(整车编码220922506111203)涉嫌已解除限速。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动自行车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2026年4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两名检测人员对涉事的黑骑士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121Z)(整车编码220922506111203)进行鉴定。车速限值项目不符合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依据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执法人员对上述电动自行车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恢复最高设计车速≤25km/h的出厂设置。2026年4月13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6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委托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保定市莲池区乐行小电驴自行车租赁服务部涉事的黑骑士牌(型号为TDT121Z)(整车编码220922506111203)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报告编号:SF/20260413002),该样品车速限值项目不符合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依据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动自行车租赁,该公司购入电动自行车后,将黑骑士牌(型号为TDT121Z)(整车编码220922506111203)电动车进行了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行为。当事人未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