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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致高电梯安装有限公司未对其使用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7-01浏览次数:676

   2026年5月13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据《保定市莲池区2026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对保定市第一中学分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在检查到该单位使用的2台电梯(产品编号:NA510328;NA510329)时,当场发现河北致高电梯安装有限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经调查,河北致高电梯安装有限公司维保经理曹**承认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使用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保莲市监特令【2026】第1-14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使用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26年5月13日予以立案。经询问,河北致高电梯安装有限公司维保经理曹**承认从2026年4月2日至5月1日未如实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和填写维保记录。           

河北致高电梯安装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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