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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穆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8-10浏览次数:309

 2026年05月08日,我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保定穆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没有检疫合格证明,2026年05月09日凌晨2时4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保定穆顺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在其单位门脸内停放的三轮车上的牛肉不能提供检验检疫票和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转账记录。当事人称牛肉为定州王开屠宰点进的货,还未进行销售,但是不能提供任何相关进货手续,现场我局委托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经营的牛肉进行检测。当日经主管局长批准,对抽样检测后剩余的127.4公斤的牛肉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现场计量称重的称,粘贴了保定计量测试所衡器强检合格证,有效期至2026年11月。并于2026年05月09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05月09日在保定穆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为自家饲养,家中办事(老人忌日),请阿訇宰杀,未食用完的牛肉拉到保定穆顺商贸有限公司进行销售,当事人经营的牛肉抽样检测后,经过称重为127.4公斤,销售价格58元/公斤,货值为7389.2元。2026年05月09日我局委托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对该批次牛肉进行检测,2026年05月29日我局收到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报告,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31650-2019要求。

保定穆顺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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