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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冀保(莲)城罚决字[2025]第48号)】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12-08浏览次数:176

根据莲池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移交的告知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反映河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君岚园一期项目施工中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情况。经查明,河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员,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敬某某无证上岗,建筑电工王某某证件已注销   ,无证上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序号95(基准编号:G020206202),违法事实结合处罚条款适用情节,对河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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