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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12-09浏览次数:103

 2025年8月20日承接莲池区五尧乡移交调查处理函与莲池区五尧乡北沟头村村民委员会情况说明,2025年8月21日9时15分,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王建雄、王建军对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朝阳路西侧建设的二层砖混房屋进行检查,发现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00平米,使用面积约600平米,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共32间房。经检查,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李某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限李某革(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朝阳路西侧建设的二层砖混房屋)十五日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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