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某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求,存在装卸机施工案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6-03-03浏览次数:220
根据保定市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莲住建气移(2025年度)第002号》移送函,查明2025年10月29日21时43分,黑龙江省某顺建筑分包有限公司在长城北大街287号建设的保定市绿色智慧停车综合服务楼项目,发现存在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求,存在装卸机施工情况,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与《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和《河北省住房和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C060412101)的相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某顺建筑分包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罚:处以贰万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