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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6-04-20浏览次数:266

根据保定市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函(2026)第1号,河北博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 经查明,河北博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七一东路南侧、锦湖大街西侧施工的悦行大厦项目于2025年10月22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现状面积22876.4平方米,与保定市悦行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价款4192.95万元。河北博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第G060501201项 的规定,对河北博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壹万伍仟元(1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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