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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09浏览次数:845

序号项目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对象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
1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单位
2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单位
3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单位
4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单位、自然人
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单位、自然人
6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单位、自然人
7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单位、自然人
8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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