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09浏览次数:845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实施对象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1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 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防火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 单位 | |||||||||
2 | 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 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防火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 单位 | |||||||||
3 |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 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防火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单位 | |||||||||
4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 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防火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单位、自然人 | |||||||||
5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 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防火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 单位、自然人 | |||||||||
6 |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 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防火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单位、自然人 | |||||||||
7 |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 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防火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 单位、自然人 | |||||||||
8 |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 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 | 防火监督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 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