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时查封决定书--莲消封字〔2024〕第0001号
信息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2024-07-31浏览次数:893
保定理工学院实验楼室内消火栓供水主管道漏水,供水阀门关闭,导致室内 消火栓无水,系统整体无法正常使用,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 火功能,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018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莲消限字〔2024〕第0001号)、委托代理人陈占鑫的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现场照片、执法记录仪现场录像视频等证据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现决定予以临时查封。
查封部位、场所的范围:保定理工学院实验楼全部区域
查封期限:2024年02月01日 至202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