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莲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2号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4-28浏览次数:789
现查明 2023年4月5日13时28分许,保定市大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亿新成型 车间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火灾原因为保定市大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切 割排气管道时高温引燃管道内的漆渣引发火灾。保定市大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直接财产损 失为8000元,无人员伤亡。以上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莲消火认简字[2023]第0005 号、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员工的证人证言、火灾现场照片及 执法记录仪现场录像视频等证据证实。
根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 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保定市大展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