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通知书)文号:[2022]008
行政相对人名称:筑邦园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崔伟京
事由:毕庄烧垃圾
违法事实:毕庄烧垃圾
违反的法律条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
处罚结果:人民币2000元
决定(通知)日期:2022-04-16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2-04-16
实施机关:焦庄乡人民政府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