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2-27浏览次数:955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2024]005
行政相对人名称:王勇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勇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714
事由:巡查发现
违法事实:露天焚烧木块
违反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结果:人民币2000元
决定(通知)日期:2024-02-02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4-02-02
实施机关:焦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