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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2-09浏览次数:1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及国家、省、市近期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疫情通报,为进一步做好外地返回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严格落实返城人员居家隔离观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外地来保的和保定从外地回保的都要隔离。必须主动向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告,按要求登记详细信息,并自行在家执行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时间为14天,期间不得外出活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控主体责任,服从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全面做好人员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线索。对不服从统一管理、不落实责任的物业企业,由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依法依规严厉惩处;对不服从管理、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和拒不执行隔离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强制执行并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二、居家隔离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必须配戴口罩,单独吃饭,一人一室,严格按照有关隔离规范要求执行,尽量减少与家庭成员的接触,谢绝一切外来探访。

     三、居家隔离人员每天至少2次测定体温,结果通过微信、电话、表格等形式及时、如实报告村、社区医务人员,并配合做好随访工作。

     四、居家隔离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腹泻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报告,并拨打120呼叫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个人不得自行前往医院就诊。

     五、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要成立志愿服务队,为居家隔离人员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代购各类生活用品,确保生活不出问题。

     六、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满后,由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确认解除隔离,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广大群众要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强化群防群控,主动报告潜在的疫情扩散风险和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不信谣,不传谣,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

保定市莲池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二0二0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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