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广大群众集中祭祀祭扫活动的高峰期,更是禁烧管控的关键节点。为弘扬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安全、文明、环保、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2020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及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确保安全。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虽趋稳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大幅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隐患依然较大。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区范围内将停止祭扫服务和集体共祭等群众性活动。希望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理解、支持和遵守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站卡点作用,强化值守检查,禁止出入人员携带、焚烧冥纸、冥币等丧葬用品,全面强化禁烧管控工作。
二、提倡文明。生者积极健康、向善向上的新风尚是对逝者最好的缅怀纪念。应倡导鼓励广大群众注重中华文化的精神传承,采取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新型祭扫方式表达对逝者的怀念和追思,全面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三、严禁焚烧。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清明节结束,全区范围内严查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焚烧香蜡、冥纸、冥币、冥物等祭祀用品,禁止野外烧荒及焚烧秸秆垃圾等易燃物,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生态环境。期间,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将对门店、流动摊点售卖祭祀物品及焚烧祭祀用品和秸秆垃圾等易燃物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凡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情节严重酿成火灾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四、崇尚节俭。文明节俭不仅是精神传承,更是社会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从俭办丧、节俭祭扫,告别祭祀陋习,杜绝奢侈行为。
希望全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职人员、道德模范、志愿者,各位环保爱心人士,积极带头行动起来,告别旧俗,文明祭祀,让清明节更清明。
特此通告。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