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河北省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省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改扩建项目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关大街437号 |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 保定金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省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是 2000 年由河北省科技厅批准,依托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以下简称“植保所”)建设的,2006 年 4 月由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改委批准成立。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开展实验,因此2018年初工程技术中心暂停科研项目,原划拨人员调配到土壤有害生物分子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植保所于2019年8月27日取得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河北省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文号:冀发改农经[2019]1189号。植保所拟投资980万,建设河北省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改扩建项目植保所实施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工程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项目保留原有1座建筑面积为1200m2的实验楼,拆除1座建筑面积为1757m2的实验楼,在原址新建1座总建筑面积为3600m2的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楼。 项目完成后可年进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科研项目60项。 | 1.施工期:施工期的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存、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要求企业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中要求;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全部用于场地喷洒抑尘或沉淀后回用;施工期间噪声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经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期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措施,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溶液配制时使用挥发性试剂配置溶液时在封闭通风橱内进行,2个通风橱内产生的废气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通风橱开合时少量逸散的废气经实验室微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送入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实验清洗废水(非首次清洗)收集至废水池中进行酸碱中和处理,使其达到pH 6.5-8.5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垃圾分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独立建设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噪声为实验室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所有实验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室内,再经距离衰减和厂界围墙隔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