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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教育扶贫政策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05浏览次数:1870

教育扶贫政策(文教局、民政局)

1.学前教育资助:在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前儿童,学前教育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1000元,资金优先用于减免保育费,多余部分可用于餐费,不得发放给幼儿或家长。

2.义务教育资助:在全部实行“两免”(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公办寄宿制学校的贫困生,全部免收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费,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3、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教育阶段:直接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免除建档立卡学生费用的学校暂按以下标准(每生每年)予以补助:普通高校补助标准为:专科学费5000元,本科学费4000元,研究生学费8000元,住宿费800元,教科书费500元;中等职业学校补助标准为:设区市区学校学费2300元、其他地区1600元,住宿费500元,教科书费300元;普通高中补助标准为:学费2000元,住宿费500元,教科书费300元。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

4、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高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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