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陈澎
工作分工:负责区政府机关、民政、城市管理、农村、农业、水利、政务公开、方志、保险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负责协调市气象、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供销等方面工作。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