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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朱振华商贸店使用被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计量器具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4-30浏览次数:125

2025年2月26日,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陪同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莲池区南大园乡马家疃市场BM16的“莲池区朱振华商贸店”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被破坏了准确度。执法人员现场将2000克标准砝码放在涉案电子计价秤上,显示重量为2000克。此时按“M1”键,显示重量改变为2100克。经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称该称可以使用作弊密码进入作弊程序,作弊密码为:开机后按数字“1”键加“去皮”键进入作弊程序,再按“M1”键增加称重重量。当事人称在每次销售水产品过程中都使用了该进入作弊程序的电子计价秤,通过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方式进行计量作弊。

2025年2月26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当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依据《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检查时发现的涉嫌已经被破坏了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下达了《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保莲市监强制〔2025〕16-6号)、《财物清单》(保莲市监物〔2025〕16-6号)《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保莲市监责改〔2025〕16-6号)。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及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并当场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当场表示放弃陈述和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6日经上门推销人员的推销,故意对日常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的准确度进行了非法调改,调改后可通过输入作弊密码来调改电子计价秤的称重重量。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7日开始使用被破坏了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在每次销售水产品称重时都通过输入作弊密码进入作弊程序,再通过按“M1”键来进行计量作弊。至2025年2月26日案发时,当事人在使用被破坏了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销售水产品期间,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经营流水记录显示,经营额总计16226元。

莲池区朱振华商贸店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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