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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大中驴肉火烧小吃店(石宝忠)销售食品的环境未保持清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05浏览次数:217

2025年4月29日,本局接投诉,执法人员对保定市莲池区大中驴肉火烧小吃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操作间杂乱,地面到处都是垃圾,经营者在未保持清洁环境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保莲市监责改〔2025〕20-0201号)责令限期改正。2025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店销售食品的环境未保持清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立案调查,当日报主管局长批准,于2025年5月9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保定市莲池区大中驴肉火烧小吃店,截止2025年5月9日仍在未保持清洁的环境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保定市莲池区大中驴肉火烧小吃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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