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晶能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销售的天能电池外包装未标明专利号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8-13浏览次数:91
2024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保定市莲池区华晟电动自行车店内摆放的一款天能电池其外包装标明“天能电池”“石墨烯专利技术”字样,但未标明专利号。通过扫码查询生产商,显示此款电池由河南晶能电源有限公司生产并流通于保定市场。2024年 11月 29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此案未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一种铅锡-石墨烯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石墨烯专利技术”于2016年11月0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登记,以上专利现持有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该“石墨烯专利技术”授权于河南晶能电源有限公司,用于天能电池A+铅酸蓄电池的生产销售及自主设计外包装版面。经查明保定市莲池区华晟电动自行车店内摆放的一款天能电池外包装标明了“天能电池”“石墨烯专利技术”未标明专利号的天能电池为河南晶能电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当事人河南晶能电源有限公司对其生产销售的天能电池产品外包装标明了“天能电池”“石墨烯专利技术”未标明专利号的违法事实无异议。此案在法定的时间90日内未能做出处罚决定,截止到2025年2月23日当事人因公司内部原因未能提供完整的证据材料及委托书,2025年2月24日经主管局长批准此案延长30日,至2025年 3月21日因当事人内部原因仍未能提供完整的证据材料及委托书,经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确定延长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