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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中科装饰材料加工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9-15浏览次数:1277

2025年7月24日,我局接到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称保定市莲池区中科装饰材料加工厂有销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2025年7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和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员一起到保定市莲池区中科装饰材料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内有“雨虹”牌高效生态墙固(成品)25桶,“雨虹”牌高效生态墙固(空桶)42个。当事人无法提供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明、商标持有人的相关信息以及供货商的资质和委托销售证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员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产品侵权鉴定书。证明涉案产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保莲市监强制2025-22-02号)。当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雨虹”商标与2018年11月0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登记核定使用于第1类商品,有效期至2028年11月06日。此商标现持有人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3有人到保定市莲池区中科装饰材料加工厂上门推销“雨虹”牌产品,当事人保定市莲池区中科装饰材料加工厂从推销人购买“雨虹”高效生态墙固(成品)25桶、“雨虹”牌高效生态墙固(空桶)42个。成品价格20元/桶,空桶是1元1个。供货人要求现金交易,交易价格为542元。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购买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未销售。当事人未留存供货人的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无法联系到供货人。“雨虹”高效生态墙固(成品)25桶,标价为25元/桶,非法经营额625元,雨虹”牌高效生态墙固(空桶)42个,非法经营额42元,合计非法经营额667元。

保定市莲池区中科装饰材料加工厂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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