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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不执行政府定价自定标准收取病房床位费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2-16浏览次数:47

本局于2025年5月15日收到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集中整治投诉举报线索交办清单”交办事项,其中有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违规收取病房床位费问题,我局依法进行核实。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现场有价格公示,收费标准符合规定,不存在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核实,当事人在2021年11月2023年5月,因搬迁至新址时,未经批准,按照新建病房标准收取床位费。2025年5月19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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