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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安三清真涮肉制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7-16浏览次数:578

2026年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对肉制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保定安三清真涮肉制品有限公司在现场销售“直隶安三毛肚脆爽白千层”、“直隶安三毛肚脆爽黑千层”其外包装印制“新鲜嫩肚 自然原切”,而配料表:牛毛肚、纯净水、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磷酸钠、木瓜蛋白酶),产品类别:速冻调制食品(生制品),执行标准SB/T10379,执行标准、配料表与外包装宣传不符。2026年4月1日,报主管局长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2026年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到保定安三清真涮肉制品有限公司检查,该店约56平方米,工作人员共2人健康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现场销售“直隶安三毛肚脆爽白千层”、“直隶安三毛肚脆爽黑千层”,上述两款商品宣传为“原切肉”,所用执行标准和配料表为速冻调制食品。经办案人员调查询问,上述两款产品外包装于2026年2月份由保定条纹广告有限公司依据当事人提供的内容印制,广告共花费1620元。上述两款商品由当事人提供牛羊肉及包装委托保定老马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当事人对以上事实无异议。

安三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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