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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有限公司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冲洗造成带泥上路、路面污染案
信息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10-24浏览次数:492

        某某有限公司在五四路(长城大街-东二环)东方家园北门出入口周边路存在带泥上路、路面污染问题。该行为涉嫌未按《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五条“在城市内行驶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垃圾,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造成泄漏、遗撒的,责令清除,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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