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莲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6号
信息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2024-09-14浏览次数:839
现查明 自2024年7月起,河北海创安全技术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为保定市君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后未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未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未依法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1734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莲消技改字 〔2024〕第0010号)、《维修、保养合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违法行为现场照片及执法记录仪现场录像视频等证据 证实。
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河北海创安全技术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