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01浏览次数:814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2021]003
行政相对人名称:王文申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文申
事由:东三环青堡村南焚烧垃圾
违法事实:东三环青堡村南焚烧垃圾
违反的法律条款:《保定市大气无人防治法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类型: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保定市大气无人防治法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罚结果:人民币500元
决定(通知)日期:2021-01-17
决定书送达日期:2021-01-17
实施机关:焦庄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