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 | 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南大街 1248号 | 保定市莲池区妇幼保健院 | 河北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南大街1248号, 项目西、北两侧紧邻中马池村民居;北侧为宝贝幼儿园莲池分园;南侧为中马池村居民和南大园乡卫生院;东侧隔莲池南大街为东顺家园小区;南侧为保定市第二十一中学、东马池村。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为 6335.7m2, 建筑面积为 4400m2, 建设内容为:①依托原有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②在住院楼南侧新建 1 栋住院楼,即住院楼由单面楼变成双面楼。项目建成后:门诊接待人数为 60 人次/d, 检验人数为 57 人次/d, 总病床数为 70 张。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备案信息(莲发改审字[2020]18 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1、项目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场地喷洒抑尘或沉淀后回用。施工扬尘应严格按照施工扬尘相关规定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施工期要求进行施工,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限值标准。施工期间噪声通过禁止夜间作业, 中、 高考期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项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项目运营期: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后与医疗废水一同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采取地埋式及一体化设备加盖密封+微负压收集,经 UV 光氧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标准。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库,定期由中恩医废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收集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脱水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